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结合本校成人高校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已年满19岁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脱产学习形式。
第四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时间分不同层次及学习形式,一般为2-2.5年。其中业余学习的面授、辅导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2个晚上,双休日半天。上课地点在北四环中路271号和甘家口职大教学部。脱产学习周一至周五全天上课,均在我校二分院(温泉镇辛庄)上课。
第五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市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条 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已上线考生所报专业不足开班时可转至其第二志愿或由考试院成招办调剂至其他院校录取。
第七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收费标准为:按专业不同,业余学习为:2140元-3567元/学年/人;脱产学习为:3900元-6500元/学年/人。住宿费:1400元/学年/人。
第八条 根据有关规定本校艺术类专业要求专业课加试,电脑艺术设计、应用艺术设计加试科目:素描、色彩;军乐艺术加试科目:声乐、器乐;影视表演加试科目:表演、朗诵。加试时间:2006年9月24日上午8:30——12:00;加试地点:北四环中路271号本校教室;收费标准:每科50元,两科计100元。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考试院成招办负责监督。
第十一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71号;邮编:100083;电话:62347024、62458174;网址:http://www.zgcxy.com.cn;E-mail:zsb@zgcxy.com.cn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